上海苗木网6月27日消息:1998年10月,党中央、国务院要求全面停止长江上游、黄河上中游的天然林采伐,并率先在12个省(区)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试点,贵州是试点省之一。
贵州天然林均匀分布于全省各县,其中少部分人烟稀少且相对集中连片的天然林已经建立自然保护区,大部分天然林处于人为活动较为频繁区域,多为自然萌发的天然次生阔叶林、薪炭林及灌木林,成材的树木不多,木材产量不大。由于分山到户,权属主要是以个人所有为主、集体次之、国有最少。
通过1998年、1999年两年试点,2000年,天保工程启动实施,贵州省内位于长江流域的70个县(市、区)纳入天保工程实施范围,面积13.3万平方公里;珠江流域的18个县(市)属非天保工程区,面积4.31万平方公里。
天保工程一期,贵州省通过实施重点调减木材产量、森林管护、公益林建设、富余人员分流安置、养老保险统筹、政社性资金投入、地方财政减收补助、天保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措施,累计投入31.47亿元,其中中央投资29.6亿元、省级财政配套1.54亿元、实施单位自筹3474万元。借助天保工程,同时大力开展以天然林为主的森林保护与培育、公益林建设及石漠化治理工作。
天保工程成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、支农惠农的一项大事要事。二期工程中,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,每年聘请护林员1.5万人,有效管护森林面积6909.69万亩。2011年-2017年累计完成公益林建设150万亩,完成中幼林抚育112.7万亩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每年为全省约6000名林业企业、国有林场及自然保护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,约占单位应缴纳人数的95%。2016年-2017年,由于国有林场改革,社保人数大幅减少,每年对796名林业公安、教师、医护人员补助工作经费1315万元,人均每年1.65万元。根据天保工程二期规划,到2020年投入73.02亿元,目前已投入62.22亿元,且在2015年、2017年两次提高投入标准。
到2015年底,贵州省森林覆盖率增至50%,其中天然林所占比重达到53.33%。森林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,让全省的pm2.5平均值保持在50以下。
目前,贵州有天然林7652万亩,其中区划为公益林5871.65万亩、区划为商品林1780.35万亩,剩余的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1742.77万亩未纳入工程管护费补助范围,其中天保工程区1081.69万亩、天保区外661.08万亩。
针对不同权属天然林,管护权责也有明确划分。公益林管护采取集中统一管护和林权所有者自行管护相结合的模式,由各实施单位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或到户。区划为商品林的,根据林权制度改革责、权、利相统一的原则,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管护。
2016年,国家下拨资金将非天保工程区15.8万亩国有天然商品林纳入工程管范围,每年8元/亩补助标准与天保工程区内国有林相同。2017年,国家下达贵州省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停伐补助任务580.92万亩,资金8715万元。下拨资金标准为每年15元/亩,要求参照公益林管护办法,按照天然商品林的权属,将停伐补助资金属于集体的补偿到村、组,属于个人的补偿到农户,并由县林业局(或乡镇政府)与村组、农户签订停伐管护协议。贵州省林业厅根据下达的任务面积,结合非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天然林面积情况,将资金下拨到非天保工程区18个县(市)。至此,天保工程实施范围已经扩大到全省。